9月11日,为加强学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,普及消防知识,消除火灾隐患,学院联合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,开展消防安全培训,烟台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监督指导科孙炜参谋担任主讲,于光辉、李相然等院领导参加会议,全院教职工聆听讲座。
培训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61号令)、微型消防站工作制度、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、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五个方面展开,孙参谋系统全面地向大家普及了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,并通过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案例,讲解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。他结合高等院校消防安全工作和我院的实际情况,着重介绍了从领导到教职工的岗位安全职责,希望学院各单位着力提高自查自纠、自防自救能力,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法律素养和消防安全意识。
尤敬法助理对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: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,做到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,逐级明责、追责;二是定期检查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;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消防安全意识。
通过培训,大家充分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,表示要认真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熟悉消防安全知识,掌握正确消防救护措施,自觉加强日常防范工作,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文经校园。
吕超/文 王潇/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