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接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通知,我院被授予“烟台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团委包微、会计系秦红玉被授予“烟台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我院在烟台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,结合我院“文化建设年”,通过开展学雷锋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、道德讲堂建设、文明有礼培育、勤俭节约活动、道德经典诵读、文化体育活动、优美环境建设等,为烟台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,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。
今后,学院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,常态长效开展文明建设活动,不断优化学院管理,提升师生文明素养,推动文明校园和学院内涵建设再上新台阶,精神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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